“离婚冷静期”正式加入离婚登记程序后,有人担心冷静期可能会导致恶性事件。比如夫妻一方因为家庭暴力等问题提出离婚,如果不能及时允许离婚,那么家庭暴力可能会更加肆无忌惮。
而且在这个时候,徐洁面临着这样的问题。
2010年,徐洁和陈建国登记结婚,后育一子,虽然生活中有磕磕绊绊,但总体上还算温馨和谐。
近年来,陈建国被公司辞退后,一直在家闲着,徐洁负担起了所有家庭的日常生活费用。然而,由于收入来源的减少,即使徐洁仔细计算,这个家庭的生活水平也越来越差。面对这种情况,陈建国不仅没有找到新工作,还经常因为家庭琐事殴打徐洁。2022年6月18日晚,两人再次发生争执。陈建国用花瓶砸了徐洁的头,徐洁立即报警并做了伤病鉴定。
得到伤情鉴定报告后,徐洁不愿意再忍了,打算和陈建国离婚。由于陈建国长期的暴力威胁,徐洁不敢和他正面谈论这件事,只是偶尔旁敲侧击,试探陈建国的态度。陈建国注意到徐洁的想法后,严厉警告徐洁收起这些想法,说现在有离婚的冷静期。如果徐洁敢提离婚,他完全有能力让她在这期间过得更糟。
所以,陈建国的说法有法律依据吗?
事实上,陈建国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徐洁不需要度过离婚冷静期,可以起诉离婚。根据《民法典》,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的情况。如果徐洁想起诉离婚,离婚冷静期制度不适用。
不久,又一次被陈建国殴打的徐洁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法院解除与陈建国的婚姻关系。
当然,陈建国不想离婚。在法庭上,他承认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改正自己的错误,这是一个口头承诺,并提交了保证书,声称双方的关系还没有破裂。此外,他认为这是徐洁次起诉离婚,离婚的原因太草率了。因此,他要求法院判决不允许离婚。
但根据徐洁提交的证据,法院认定陈建国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决定允许双方离婚。陈建国拒绝接受,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困住徐洁,陈建国首先提出了离婚冷静期制度,然后在法庭上提出徐洁是次起诉离婚,并要求法院判决不离婚。
事实上,陈建国的说法是对离婚冷静期的误解。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建立不是为了阻止离婚,也不是为了限制婚姻自由,而是为了包容那些出于冲动想要分手的人,也给了那些还有感情,还需要互相帮助的夫妻一个回旋的余地。绝不是家庭暴力发生时,暴力一方被暴力一方困住的枷锁。法律总是对家庭暴力零容忍。
此外,虽然在离婚纠纷的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决定不离婚,以维护婚姻家庭稳定,避免冲动离婚,但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但如果当事人一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抛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或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况,法院应允许离婚。(本文名称为化名)
案情简介徐女士与杨先生于2013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杨小某。婚内由于杨先生母亲性格强势,不断干预双方的婚姻生活,且双方之间性格不合,思想观念存在巨大差异,彼此之间难以沟通,长此以往,夫妻感情已经消耗殆尽
[查看详情]2022年10月21日,由中国太保大湾区国际家族办公室与律家保联合举办的“携手前行,跨界共赢”律师行业高级合伙人沙龙在深业上城成功举办,北京家理(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胡梦蝶律师率领家理律师团队受邀出席会议。自去年10
[查看详情]引言:当一切的幸福,由所有人去酝酿;当一切的成就,由所有人去实现;当所有的喜怒哀乐,在他们面前无需隐藏,这便是一个团队,温暖的力量。365个晨昏,8760个小时,陪伴着、成长着、努力着、快乐着……真正的强大,是同
[查看详情]2022年9月28日,第十一届深圳市律协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第四届深圳律师业务创新大赛”参赛产品研讨会,在北京家理(深圳)律师事务所举行。深圳市律师协会婚家委主任李玮、深圳市律师协会婚家委副主任杨婧、深圳市律
[查看详情]作为婚姻家事律师,我处理过许多复杂的婚姻案件,但王女士的案子让我印象深刻。王女士刚刚生完孩子不到两年,她的丈夫于先生就以工作繁忙为理由提出了分居,甚至进一步提出了离婚。这一突如其来的变化,对还在努力适
[查看详情]男方再婚再育请求降低抚养费,法院会怎么样判?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降低?碰到一方称收入水平下降和再婚再育的影响,要求降低抚养费,法院会怎样考虑?男女双方协议离婚时,约定了子女抚养费每月7000块钱
[查看详情]今天给大家分享的是双方私下达成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根据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69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的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而达成的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协议。如果
[查看详情]今天给大家分享的是协议离婚以后,可以对财产分割反悔吗?根据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70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