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配(即“分割”)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结合深圳本地的司法实践,按照公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等原则进行。以下是深圳离婚夫妻财产分配的详细说明: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共同财产)、第1063条(个人财产)、第1087条(财产分割原则);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家庭案件的指导意见(如有)。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离婚时需分配)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依法分配: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收益(如开店、公司经营、股票、基金等收益);
知识产权收益(如婚后取得的稿费、专利许可费等);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
住房公积金;
养老保险金(婚后缴纳部分);
住房补贴;
婚后购买的车、房、投资产品等。
三、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离婚时不分配)
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不予分配:
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存款等);
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衣物、首饰等);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四、深圳离婚夫妻财产分配的主要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分配权利;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法院在分配时会适当考虑子女抚养、女方经济状况;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如一方存在家暴、重婚、出轨等重大过错,法院可判决其少分财产;
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如房产、车辆等财产的分割应考虑实际使用情况;
协议优先原则:双方能达成协议的,法院一般尊重双方意愿。
五、常见财产的具体分配方式(深圳地区实践)
1. 房产
婚前一方全款购买:属于个人财产,不分配。
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
房产一般归登记方所有;
登记方需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部分 + 房产增值部分。
婚后共同购买:
属于共同财产;
原则上平均分配;
法院可能判决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另一方获得折价款(深圳房价高,法院多采用此方式)。
注意:深圳房价较高,法院通常会委托评估机构对房产进行市场价值评估,再计算补偿金额。
2. 车辆
婚后购买:属于共同财产;
分配方式:由一方取得车辆,另一方获得折价款;或双方协商变卖后分割款项。
3. 存款、理财产品、股票、基金等金融资产
婚后所得:属于共同财产;
分配方式:按实际金额平均分配,或根据双方贡献调整比例;
如果一方隐藏、转移财产,法院可判决其少分或不分。
4. 公积金、养老保险金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缴纳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分配方式:按实际缴纳金额进行分配。
5. 公司股权、投资收益
婚后投资或经营所得:属于共同财产;
分配方式:可协商转让股权或折价补偿;如涉及公司经营,法院可能判决由一方继续经营,另一方获得经济补偿。
6. 知识产权收益
如婚后取得的稿费、专利许可费等:属于共同财产,应分配。
六、财产分配的程序
协议离婚:
双方协商一致,将财产分配写入离婚协议书;
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协议生效。
诉讼离婚:
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由法院根据财产情况、双方贡献、子女抚养等因素判决分配;
法院可能委托评估机构对房产、公司股权等进行评估。
七、深圳离婚夫妻财产分配的特殊情况
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
法院可判决其少分或不分财产;
受害方可在离婚后1年内另行起诉要求重新分配。
一方有重大过错(如家暴、出轨、重婚等):
法院可判决无过错方多分财产。
涉及深圳房产分配:
深圳房价高,法院通常判决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另一方获得经济补偿,而非直接分割房产;
法院可能要求进行房产评估,确定市场价值后再计算补偿金额。
跨境财产(如香港、海外房产):
如涉及境外财产,法院可能仅处理境内财产,或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境外财产分配;
复杂情况下可能需要通过国际私法或境外司法程序处理。
八、建议
收集财产证据:
房产证、车辆登记证、银行流水、股票账户、公积金缴纳记录、公司股权证明等;
如怀疑对方隐藏财产,可申请法院调查。
尽量协商解决:
协议离婚效率高、成本低,对双方及子女影响较小;
可在律师协助下起草离婚协议,确保权益。
如需诉讼,建议委托律师:
财产分配涉及法律与财务问题,专业律师可帮助维护合法权益。
如你需要,我也可以提供:
离婚财产分配协议模板;
财产清单(用于离婚诉讼)模板;
房产分配计算示例(如婚后还贷部分+增值部分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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