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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父母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定?深圳找律师离婚

发布时间:2025-04-15 13:42:58

在深圳,父母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判定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主要考虑孩子的年龄、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孩子的意愿以及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以下是具体的判定标准和流程:

一、根据孩子年龄划分

不满两周岁

原则: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孩子在这个阶段通常需要母亲的照顾和哺乳。

例外: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如母亲长期在国外工作,无法照顾孩子。

已满两周岁但不满八周岁

原则: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考虑因素:

经济条件: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稳定性和提供生活保障的能力。

教育环境:父母的教育水平、教育观念以及能够为孩子提供的教育资源。

家庭环境和稳定性:父母的家庭关系、居住环境和生活稳定性。

照顾孩子的日常情况:在婚姻期间谁更多地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

其他因素:如一方是否有不良行为(如赌博、吸毒、家庭暴力等)。

已满八周岁

原则: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会充分考虑孩子的意愿,但孩子的意愿不是的决定因素,法院还会结合其他因素综合判断。

考虑因素:

孩子的意愿。

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教育环境、家庭环境等。

二、特殊情况

一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

如果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法院一般不会将孩子判给这一方: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违法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期间不宜担任子女抚养人。

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严重的心理疾病、家庭暴力等。

父母双方均不愿意抚养子女

如果父母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子女,法院会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可以裁定或者判决一方抚养子女。如果一方有抚养能力且更有利于子女成长,法院会优先考虑这一方。

三、抚养权的变更

协议变更

离婚后,父母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例如,孩子原本跟随父亲生活,但后来父亲工作调动,长期在外地工作,无法照顾孩子,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将孩子变更给母亲抚养。

诉讼变更

如果一方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以下情形进行判断: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四、案例分析

案例一:不满两周岁

情况:母亲患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无法照顾孩子。

判决:法院将孩子判给父亲抚养,母亲支付抚养费。

案例二:已满两周岁但不满八周岁

情况:父亲经济条件较好,有稳定的工作和住房;母亲长期出差,无法照顾孩子。

判决:法院将孩子判给父亲抚养,母亲支付抚养费。

案例三:已满八周岁

情况:孩子明确表示更愿意跟随母亲生活,母亲有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教育背景。

判决:法院尊重孩子的意愿,将孩子判给母亲抚养,父亲支付抚养费。

五、建议

协商优先:父母双方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协商一致可以减少对孩子的影响。

专业咨询:如果协商不成,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例,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关注孩子需求:在争夺抚养权的过程中,父母应始终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避免因争夺抚养权而对孩子造成伤害。

总之,孩子的抚养权判定以“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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