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定财产归对方所有,此后约定好的财产会变成遗产吗?今天我们就来看看这样一个判例。2015年,唐某和李某婚后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唐某个人名下,唐某和李某签订了夫妻财产协议,约定的这套房子归李某个人所有,但房产一直没有办理过户登记。2021年,唐某突发心脏病去世。唐某与前妻的女儿小丽认为房产登记在自己的父亲名下,并且父亲在生前没有立下遗嘱。因此,小丽主张自己属于法定继承人之一,有权继承房产的部分遗产份额。于是经双方协商无果以后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唐某生前没有立下遗嘱,虽与李某订立了婚内的夫妻财产约定,但是该约定只属于夫妻双方的私人约定,不具备对抗房屋登记的公示效力。所以,一审法院据此判决,涉案房屋属于唐某的遗产,该房产应当由小丽和李某共同继承。李某当然不服,所以提出了上诉。
二审法院则认为,夫妻之间达成的婚内财产协议是双方协商一致对家庭财产进行内部分配的结果。在不涉及婚姻家庭以外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按照双方达成的婚内财产协议履行优先的事实。物权人不以产权登记作为确认不动产权属的依据。
据此,二审法院变更了一审判决,判定涉案房屋归李某个人所有。那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夫妻财产协议一旦签订,即使产权没有办理变更登记,产权登记人去世,该房屋也不会成为遗产,从而引发继承纠纷。你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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