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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公房怎么分?深圳婚姻律师网

发布时间:2023-03-20 09:33:58

随着中国离婚率的增加,分割婚姻财产成为了离婚前需要面对的难题之一。对于有公房的夫妻而言,公房的归属问题尤为重要。那么,离婚时公房怎么分配呢?以下是几种情况的处理方法。

1.个人所有公房

如果公房是自己在婚前已经拥有的,且没有将夫妻共同名义登记,那么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产仍属于个人财产,不应该分配给对方。

2.夫妻共同拥有的公房

对于夫妻共同拥有的公房,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应该根据双方财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夫妻是以共同所有名义购买房产的,各出资款项相同,那么就应该平分房产。但是如果夫妻在购房时不是以共同所有名义购买,那么在离婚时就要根据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例如,如果妻子出资30%,丈夫出资70%,那么在分割财产时,应该将房产价值的30%归妻子所有,70%归丈夫所有。

3.离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子

有时,在离婚后,夫妻一方可能需要居住在原先共同居住的房子里,此时,公房也需要进行分配。如果夫妻有共同子女,子女未成年且居住在该房子里,那么该房子的归属以子女利益为先。如果夫妻都想要留下这个房子,那么可以协商达成共同使用的方式,或者通过法院判决分配,例如,以年龄较小的子女和独居情况为考虑因素,判决哪位夫妻留下该房子居住。

需要指出的是,在公房分配时,法律认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有权进行协商,并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财产分配方案。如果夫妻没有达成一致协议,可以借助律师或通过法院诉讼解决争议。为避免离婚时的纠纷和不必要的损失,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可以达成财产协议书,对婚姻期间的财产进行规划和分配,以避免日后的分割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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