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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多名女性还想分割财产怎么办?深圳离婚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02-20 09:22:45

汪大强和牛丽丽在婚姻存续期间没有孩子,因为双方都再婚了。婚后,他们在辽宁省沈阳市A区购买了两套建筑面积124.65平方米的房子,以及沈阳市B区建筑面积43.47平方米的房子。2016年7月25日,双方以牛丽丽婚前购买的本田汽车首付款11.5万元购买了一辆英国菲尼迪Q50L私家车,车贷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出轨多名女性还想分割财产怎么办?深圳离婚律师事务所

由于牛丽丽脾气暴躁,敏感多疑,双方长期争吵,感情难以维持,缺乏夫妻之间的信任,汪大强于2018年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朋友劝说,他向法院申请撤回诉讼。但撤回诉讼后,双方依然矛盾,汪大强无奈。2020年,他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汪大强的离婚诉讼请求。现在双方分居很久了,感情真的破裂了,没有和解的可能,就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

1、要求法院依法判决汪大强、牛丽丽解除婚姻关系;

2、沈阳市A区建筑面积124.65平方米,沈阳市B区建筑面积43.47平方米,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分割;

3、依法分割车牌号辽A5××**一辆小轿车。

在庭审中,牛丽丽辩称同意离婚,沈阳市A区的房子和沈阳市B区的房子都归牛丽丽所有。涉案车辆归牛丽丽个人所有,与汪大强无关。这辆车是通过更换获得的,与汪大强无关,要求依法判决。而且,牛丽丽在婚姻存续期间向法院提交了相关的录音证据和汪大强出具了保证书。

汪大强否认了保证书签名的真实性。牛丽丽在法庭上申请鉴定保证书签名的真实性。牛丽丽提交的《保证书》签名经鉴定后,确实是汪大强写的。

律师观点:

婚姻关系的存在应该基于夫妻关系。人民法院应当调解离婚案件;如果感情真的破裂,调解无效,应该允许离婚。汪大强和牛丽丽婚后在一起生活期间发生矛盾,无法有效沟通。家庭矛盾发生了很多纠纷。经法院调解,汪大强仍坚持要求离婚,牛丽丽也同意离婚。可以肯定,夫妻关系已经破裂,没有和解的可能。因此,汪大强要求与牛丽丽离婚,符合法律要求,应当予以支持。

根据《民法典》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汪大强提出的房产分割问题,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所有。因此,汪大强和牛丽丽在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在婚姻期间,汪大强向牛丽丽出具了保证书。在保证书中,汪大强承认自己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过错,并明确约定“我和牛丽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了很多女性。对不起牛丽丽对我的真诚,以及这些年对我和家人的贡献,我来到牛丽丽家。我后悔莫及,决定放弃并归还牛丽丽送给的A区和B区的两栋房子。“也就是本案中有争议的两处房产。本保证书是双方基于意思自治的形成,说明汪大强和牛丽丽已经就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作出了约定,并将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约定为牛丽丽单独所有。虽然汪大强在庭审中不认可保证书签名的真实性,但经笔迹鉴定,已确认汪大强的签名部门汪大强本人书写。本保证书应认定为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婚姻中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的约定。这个保证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所以不支持汪大强主张分割涉及两个财产的诉讼请求。

第三,关于原牛丽丽婚后获得的英菲尼迪Q50L轿车,汪大强、牛丽丽在审判和质证过程中均认可该车首付11.5万元,总价25万元(以票据为准),其余价格为牛丽丽婚后出售的设备款,经双方认定该车现价12万元。由于牛丽丽没有证据证明其购买该车的后续款项完全属于婚前财产,因此,该车总价25万元中,11.5万元为汪大强婚前财产出资,其余13.5万元为双方共同出资,每人出资6.75万元。

法院通过审判判决:

1、汪大强和牛丽丽准予离婚;

2、建筑面积124.65平方米的辽宁省沈阳市A区房屋和建筑面积43.47平方米的沈阳市B区房屋均归牛丽丽单独所有;

3、车牌号为辽A5××**小车归牛丽丽所有,牛丽丽在本判决生效后15天内给汪大强汪大强32400元的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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