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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前妻的抚养费算共同财产吗?深圳咨询律师离婚

发布时间:2023-01-05 12:56:43

离婚后再婚是正常的,尤其是年轻夫妇。如果你在前一段婚姻中有孩子,不直接和孩子住在一起的一方需要支付赡养费。那么问题来了。向前子女支付赡养费会侵犯现有财产权益吗?

有一方问,离婚后,孩子由妇女抚养,根据离婚协议,男子需要每月支付5000元,直到孩子成年。然而,事实上,这名男子除了支付赡养费外,还经常转移其他金额的钱。现在这名男子的现任妻子认为,这名男子支付的赡养费使用了这对夫妇的共同财产,侵犯了她的财产权益,并要求退款。双方不能下定决心,所以他们来问律师。

给前妻的抚养费算共同财产吗?深圳咨询律师离婚

众所周知,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劳动收入和非劳动收入。根据《民法典》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有平等处理共同财产的权利,一方不得擅自处这样,男人现任妻子的要求是合理的,但真的是这样吗?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会因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而改变,因此支付抚养费是履行男子的法定义务。

双方在离婚时签订了离婚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规定了赡养费的金额和期限,男子按照协议支付赡养费。

因此,具体是否侵犯现有财产权益将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支付金额是否超过了孩子的实际需要

虽然每月5000元的抚养费相对较高,但如果在男性的个人能力范围内,现任妻子不能以损害财产权益为由追偿抚养费。

但如果男方支付的抚养费超过之前约定的金额或日常生活所需的金额,则男方涉嫌转让财产,现任妻子可以要求撤销。

二、转账的目的是什么?

正如前面提到的,如果支付的费用超过抚养费金额,且不用于儿童的日常生活,如花钱让儿童旅行、为儿童购买昂贵物品等,现任妻子有权取消转账。

然而,如果子女患有严重疾病,支付的赡养费不足以满足医疗费用,那么将超过赡养费金额的钱转移给子女不侵犯现有的财产权益。根据《民法典》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一方有法定赡养义务的人患有重大疾病需要治疗,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一方可以在婚姻期间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作为一个男人,他有法定的义务抚养他的孩子,所以男人可以要求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来支付孩子的医疗费用。

三、现任妻子知道吗?

夫妻有平等处理共同财产的权利。夫妻一方在处置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如果男方在转让时未通知女方,女方明显不知情,现任妻子可以要求撤销或者男方转让财产。

综上所述,夫妻虽然有权平等处理共同财产,但一方也有权合理处理个人收入。除非支付的赡养费明显超过约定金额或确实转让财产,否则一般不认为侵犯了现任妻子的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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